一. 增資與減資
1.何為增資?
發行新股可分為現金增資及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
(1) 現金增資
簡單的說就是公司印股票,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取得資金,擴充資本。
(2) 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
主要是公司處於成長階段,需擴充資本,但以公司所賺取之盈餘即可應因其資本需求。故以所賺之盈餘或資本公積發放股票股利,以達到擴充資本之目地。
2.何為減資?
所謂減資是指減少公司資本額,使流通在外的股數減少。
(1) 減資彌補虧損
為帳上已盈餘或盈餘可供彌補,故以減資因應。
(2) 減資退回股款
則是減少多少股本,就按股數退回予每位股東。
通常是閒置資金過多,而未有適當之投資計劃時,則乾脆將資金退回股東,同時能提昇每股的獲利能力。
二. 減資的原因
一家公司要減資不外乎四種情況
1.公司資本額過大,本業難再有爆炸性成長。
2.公司手頭現金過多,但又找不到合適投資標的。
3.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過低,利用減資來提升。
4.利用減資再增資以達到股權重分配的目的!
以之前聯電減資的狀況來看,其實前述三點它都有考慮到~
反而不是現金週轉不靈而要減資~
而減資其實是把在市面上流通的股數予以做一定程度的刪減,
所以籌碼既然已經減少,配合ROE又跟著會提升,當然是偏漲囉!
如果本業能維持一定獲利,其EPS在減資過後反而還會提昇呢!
在這種情況下,你說股票到底漲不漲呢?
來源:http://www.wretch.cc/blog/skybow/25441012
三. 減資對股票的影響
以中華電2412減資兩成,以100年5月27日的收盤價93.2元,再加上以持有股數1000股為例。
原始市值:93.2*1000=93200元
減資後股價:(93200-2000)/800=114元 (註2)
減資前與減資後市值是相同的。(114*800+2000=93200)
所以減資並不會使您虧損,反而在股東權益上可能會有多賺的情況,為什麼呢?因為每股可分得的利益增加了。
[註1]:
如果原有1000股,宣布減資2成,退還股東2000元。股數剩下800股,但2000元並買不回200股啊??
(Ans):
中華電是以每股10元收回股票,與市價93.2每股相差甚遠,所以它所退回的2000元是買不到市價每股93.2元的200股股票。
[註2]:減資後股票的開盤價算法
Q41︰上市公司辦理減資換發新股票,其減資後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參考價格之計算方式為何?
(Ans):
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67-1條規定,依減資原因分採計算方式如下:
一、減資彌補虧損者,股票之參考價格係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除以每股換發比率(減資後之資本額與原資本額之比率)而得。
假設以甲股票為例,該股票自1月24日至2月1日停止過戶,往前推算二個營業日,即1月22日為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2月2日為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若甲股票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1月21日)收盤價格為4.48元,每股換發比率為0.60,則甲股票於2月2日上市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為7.46元,計算方式為:【4.48÷0.60=7.46】。開盤競價基準亦為7.46。(註:股價0.01元~10元,升降單位為0.01元)
二、若以現金退還股東股款者,股票之參考價格係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減去每股退還現金股款後除以每股換發比率(減資後之資本額與原資本額之比率)而得。
假設乙股票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1月21日)收盤價格為73.1元,且乙股票每股退還現金股款2元,每股換發比率為0.80,則乙股票於2月2日上市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為88.87元,計算方式為:【(73.1-2)÷0.80=88.87】。為符合申報買賣價格升降單位,開盤競價基準為88.90。(註:股價50元~100元,升降單位為0.1元)
三、上市公司(甲公司)辦理分割減資,分割減資後股票恢復交易日之參考價格計算方式,視分割受讓公司(乙公司)於被分割公司(甲公司)減資恢復交易日是否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含乙公司於同日新上市掛牌),計算方式亦不相同。茲舉例說明如下:
甲公司分割後淨資產總值為占原有的64%,發行股數分割前為800,000,000股、分割減資後為480,000,000股,股東分割減資後每股換發甲公司新股票0.6股並換得0.4股乙公司股票,甲公司股票分割減資前最後收盤價為45元。乙公司每股淨值為32元。
(1) 若乙公司股票在甲公司股票減資恢復交易日亦上市掛牌,公開承銷價格為36元,則甲公司股票當日之參考價格算法為:【(45 –36 × 0.4) ÷0.6= 51.00 元】。
(2) 若乙公司股票在甲公司股票減資恢復交易日並非上市、上櫃公司,則甲公司股票當日計算漲跌停價格之基準算法如下。
參考價A:【(45×800,000,000)×64% ÷480,000,000 =48.00元】。
參考價B:【(45-32×0.4) ÷0.6=53.66元】。
漲停價格採53.66元為基準作計算,算得57.40元;跌停價格採48.00元為基準作計算,算得44.65元。當日股票恢復交易之參考價為50.83元,計算方式為:【(53.66+48.00) ÷ 2 = 50.83元】。為符合申報買賣價格升降單位,開盤競價基準為50.80。(註:股價50元~100元,升降單位為0.1元)
來源:http://www.twse.com.tw/ch/investor/faq1.php?cid=1#qa1_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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