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除權息後的節稅算法

這部分是剛好班長說到參與除權息可以節稅的話題










假設小森持有1張鴻海,選擇參加除權息,將獲得股票股利2.5元/股、現金股利2元/股。

一旦小森參與除權息,將可獲得

 現金股利:
1000股*2(現金股利)=2000元

 股票股利:
1000股*2.5=2500元 (以1股10元計算)

 共計4500元

而小森的所得稅率為6% ,

參與除權息將獲得政府退稅公式如下:

可扣抵稅額- 股利所得(包含可扣抵稅額)*所得稅率
 = 4500*14.03%-4500*(1+14.03%)*6%
 = 323.469元 所以政府必須退稅323.469元@@

 [註]: 股利所得(包含可扣抵稅額),看不太懂的話,看下面說明例子

 配息4500元,扣抵稅額14.03%(假設指的是營所稅抵繳4500*14.03%=631.35元),那你這筆配息的實際所得是5131.35元而非4500元.

 此時如果你不含這筆配息的所得稅最高稅率已是6%,加上這筆股息收入也還是6%時,那這筆5131.35元的所得要繳5131.35*0.06=307.881元的稅

但之前公司已繳交631.35元的營所稅,在兩稅合一後,這筆配息會讓你多出323.469元的退稅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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